净利润攀升至3007.05万元
作者:VSport  日期:2026-01-08  浏览:  来源:VSport体育

  1月5日晚间,石英股份(603688▪…▷.SH)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公司”)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强邦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罚金270万元,追缴约265万元违法所得☆○,相关涉案自然人也受到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强邦公司在2022年被石英股份收购后成为其控股子公司,而本案所涉犯罪行为发生于收购之前。石英股份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向原股东段井强、段井邦追究民事责任,并将持续披露案件后续进展●。

  针对此类案件的程序问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浩哲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侵害商业秘密罪案件虽属公诉案件◆,但通常需被害人先行报案启动▪▷▼,由公安机关侦查之后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此案中的被害单位正是石英股份。

  1月6日◇▪,时代周报记者多次致电石英股份证券部-▼△,并同步发送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采访提纲也未回复。

  石英股份成立于1999年,并于2014年登陆上交所▼◁…,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端石英材料深加工企业=。公司主导产品包括高纯石英砂△=、石英管(棒)、石英筒•、石英锭、石英板等多种石英材料,多应用在半导体•、光伏、光源□◆★、光纤、光学等领域。

  回溯收购历程,2022年1月4日□,石英股份与段井强、段井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受让二人合计持有的强邦公司51%股权,石英股份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5100万元。

  交易完成前,强邦公司由段井强控股55%=、段井邦持股45%;交易后股权结构变为石英股份持股51%,段井强、段井邦分别持股29%□、20%○▽•。自2022年5月1日起,强邦公司正式纳入石英股份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从经营数据来看,强邦公司并入初期表现亮眼▼▪:2022年购买日至年末,强邦公司实现收入3508.88万元、净利润1261.06万元;2023年经营状况持续向好,营业收入增至8333.36万元◆,净利润攀升至3007.05万元▪▷。

  同期★•▼,石英股份也迎来业绩爆发期▲▪▽,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04亿元,同比增长108◁▷.62%…◆,归母净利润10▲□•.52亿元,同比增长274.48%;2023年营收进一步增至71.84亿元☆…•,同比增长258.46%,归母净利润50.39亿元★▷-,同比增长378◇◇◆.92%,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然而好景不长,收购第三年(即2024年)▲▪,强邦公司业绩突然▲“变脸”▲▲,净利润转为-421●■.04万元,石英股份为此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63…○▷.71万元。

  时代周报记者根据本案起诉书编号(连检刑诉〔2024〕26号)推测-,也正是在2024年,强邦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旧案问题浮出水面。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强邦公司被判处罚金270万元,追缴约265万元违法所得★□△。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0万元…;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70万元★■;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20万元(已预缴)。

  张浩哲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虽然强邦公司现在是石英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但作为独立法人☆○,其被判决承担的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的责任,应当由强邦公司自身的财产来承担▼▲△,而不应直接及于其股东石英股份•。☆▲-”

  “该判决为一审结果,尚未生效,最终执行存在不确定性。△”石英股份表示•●•,公司及强邦公司当前经营正常,判决结果对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石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同比下降24.46%;实现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降56•◇▪.81%……△。

  时代周报梳理发现,此次强邦公司旧案并非石英股份在并购过程中首次遭遇标的公司商业秘密侵权风险。早在2016年,公司启动的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友泰”)收购案,就曾因类似问题被迫终止,不过两起案件的具体性质存在差异。

  2016年11月16日,石英股份公告□,拟通过受让股权和增资的方式,合计投资1-…□.43亿元收购鑫友泰51•.02%的控股权。然而仅过4天,11月20日,公司就收到菲利华(300395◁=.SZ)发出的《告知函》☆,得知荆州市公安局已于2016年2月1日对鑫友泰及股东陈宜平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正式立案。

  根据石英股份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函内容,鑫友泰案件所涉商业秘密的核心是石英玻璃纤维的生产工艺及流程。而鑫友泰股东陈宜平原为菲利华小股东☆▪▽,2003年起担任菲利华董事和总经理职务□,2005年申请辞职。

  石英股份在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函中明确表示,在案件未有明确结论前,不会继续推进投资。直至4年后的2020年12月,公司正式宣布终止对鑫友泰的收购。

  令人意外的是,与此同时,石英股份实控人陈士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富伦与鑫友泰6名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5亿元收购了鑫友泰合计50%股权。

  此后▷△•,鑫友泰成为石英股份的重要关联方,石英股份及相关人员还因鑫友泰的关联交易等问题于2023年11月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显示,鑫友泰为石英股份披露的关联法人,2022年度,石英股份与鑫友泰发生了金额为1162.58万元的关联交易▽•△,但未对该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警示函明确认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士斌、董事会秘书吕良益●、财务总监张丽雯,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张浩哲称:•-“企业在并购中对标的公司‘商业秘密合法性’的尽调应聚焦三大重点=◁:一是溯源审查,二是侵权风险排查,三是协议完备性审查。实践中常见的尽调漏洞包括:过度依赖标的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未对核心技术骨干进行独立背景调查与访谈;仅关注专利等公开知识产权,在时间压力下-=□,未能对标的公司宣称的‘自主研发’成果与其核心团队过往任职经历的技术关联性进行深度分析等。”

  值得一提的是,2026年1月5日,菲利华发布公告披露,其与陈宜平▷•…、鑫友泰、肖正发之间的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已获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将获赔经济损失2.02亿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